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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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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持有本市各级运管机构核发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现在采取网上年审方式,由道路运输企业先通过年审系统提交年审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前往管辖地运管机构或各就近便民打印点申领“年审通过”标志和“等级评定”标志。

车辆采取按月审验即车辆在完成《行驶证》安检后进行《道路运输证》审验。审验通过后,年审有效期签注至下一年度机动车行驶证安检有效期。

之前未参加年度审验的企业,请前往管辖地运管机构先办理补审手续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若有违法未处理记录,请先到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货车审验图片2.jpg

 

审验要求:

  1.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具有有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与货运车辆数匹配,若尚未匹配,应在货运从业人员报备管理系统新增、注销、变更调整至匹配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2. 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货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规定的监控平台,未安装或未在线,应及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公共货运平台在线后方可参加年度审验。若离线连续超过360小时(15天),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3. 拥有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运输企业应配备二名以上专职监控人员。

  4. 货运车辆应每12个月进行1次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和评定,如未按期执行,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货运车辆未进行等级评定不能参加年度审验。

  5. 企业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设定车辆二级维护周期,如未建立或档案不符合要求或未做好记录,移交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车辆技术档案》完善后方可参加年度审验。

  6. 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停止办理一切运政业务,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后方可参加年度审验。

  7. 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落实11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上传至年审网站。

  8. 专业运输单位应当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并加强车辆营运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进行经常性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相关学习的要点内容(学习内容、参加人员、签字、照片等必须体现)上传至年审网站。

  9. 冷藏运输车辆应提供有效(有效期12个月内)的《冷藏车降温试验检测报告》,上传至年审网站后方可参加年度审验。

  10. 货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停止办理一切运政业务,须把使用性质改为“货运”后方可参加年审。


便民服务

为方便企业办事,减少往返奔波,提高办事效率,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获得感,所有审验所需材料全部试行网站上传。网上审验通过后,道路运输企业可下载《上海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通过标志申领书》前往管辖地运管机构或各就近便民打印点申领“年审通过”标志,并适时推行“等级评定”标志市内异地申领(具体实行日期详见年审网站通知),按车号粘贴在《道路运输证》副页上。如《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满或《道路运输证》副页上已满三个章,请网上选择换证,并凭下载的《上海市道路运输证换证申请书》和车辆照片到管辖地运管机构进行换证。

运管机构地址.jpg

网上申诉

2018年10月15日起,对于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规定的车辆,开启“网上申诉通道”,道路运输企业可点击“申诉”按钮上传申诉信息进行申诉,申诉通过后运管系统自动解锁(申诉不通过则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也可以点击“移送处罚”按钮打印“上海市交通行政案件移送单”,直接前往管辖地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接受处罚,接受处罚后运管系统自动解锁。